服務對象及名額
兒童之家接受四至十八歲而家庭遇到困難或出現危機的兒童或青少年入住。現有的三個家舍每個可容納八名兒童或青少年;八人之中的一人有低程度特殊需要。兒童之家在同一時間合共可容納24名兒童或青少年。
費用
兒童之家提供膳食及住宿。而這些兒童及青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則負擔他們的日常個人開支,包括交通費、學校收取的費用、醫藥費、零用錢等。經濟困難者請諮詢兒童或青少年的轉介社工。
申請服務
申請手續可經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非政府機構辦理。兒童之家只接受通過社會福利署兒童住宿照顧中央轉介系統或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的申請。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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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兒童之家的兒童及青少年可隨時自由退出服務。在下列情況下,「母親的抉擇」可能要求兒童或青少年退出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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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兒童或青少年對家舍的其他兒童或青少年及/或職員構成危險。 |
| 2. 兒童或青少年不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如已年滿十八歲。 |
| 3. 所提供的服務不再符合他們的需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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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每個兒童或青少年都是獨特的。在終止服務之前,我們必定已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盡可能為有關的兒童或青少年提供協助。我們將竭盡所能讓每一位離開兒童之家的兒童或青少年都是為了與親生家庭重聚、獲得領養或年滿十八歲而準備過獨立的生活。 |
查詢
歡迎以下列方式查詢詳情。
電話:(852) 2537-4122
傳真:(852) 2537-7681
辦公室地址:香港堅尼地道42號B「母親的抉擇」
電郵: sgh@motherschoice.org